现代主流管理学派认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也适用于行业,一个行业和一个产品一样,都有一个基本的生命周期规律,分为四个阶段,即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外资企业出于各种目的进行转移定价,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避税特征。

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以其全球战略为首要目标,通过人为调整内部交易价格来重新分配其全球收入和资源。国际避税并不是跨国公司使用转移定价的唯一目的。很多时候是因为他们内部管理的需要。其非税收战略目标包括使产品低价进入国外市场占领国际市场、为海外子公司树立企业形象、降低关税影响、垄断或从合资企业中获取更多利润等。

外资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避税特点。在引进期内,外资企业刚刚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大多采用中外合资或合作。除了一些行业因为中国的产业政策而要求外资以合资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外资不了解中国的国情,需要一个了解国情、分担风险的合作伙伴。这一时期常见的避税方式有:抬高进口设备价格,虚增固定资产投资;外商采取弱化资本、税前转移利润、避税的方式;将专有技术转让费转移到设备价款中,逃避特许权使用费的代扣代缴;使用非定价设备,规避设备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设备租金预扣税;以隐蔽方式偷逃承包工程税款的。

成长期,企业逐渐适应现阶段中国国情,市场逐渐开放。但可能会出现销售收入逐年增加,而企业利润不同步甚至持续亏损的现象。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在此期间继续增加资本,并以较低的价格逐步扩大在合资企业中的份额。现阶段企业常见的避税方式有几种:高价进入、低价退出、转移企业利润达到避税目的:“低进低出”缩小税基避税;拖延还债,控制利润避税;利用“高劳务、高提成”避税。

成熟阶段,现阶段企业基本适应中国国情,市场基本开放。一些外资企业利用企业前期利润不理想甚至连续亏损的现象,以相当低的价格收购中方股权,使合资企业成为外商独资企业或绝对控股企业。为了树立企业形象,降低税收风险,企业的营业利润逐渐增加,恢复正常状态。在此期间,企业普遍采取了稳定的战略。此时,反避税工作的重点应该是检查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公平。

衰退期间,企业销量大幅下滑,利润也大幅下滑。企业普遍采取了收缩战略。外资已经在前期收回了投资和巨额利润。此时,外国投资者大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缩和退出。此时反避税工作也要重点检查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公平。

目前,反避税工作中采取的措施远远不能满足反避税工作的需要,未来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反避税法律法规。尽快明确转让定价的二次调整。目前我国税法对二次调整没有直接规定。在税务机关介入后

二是建立经济分析团队,找出行业特点,推广收益评估法。充分利用经济学各方面专家的力量,逐步在税务系统内部组建经济分析团队,掌握宏观经济和产业发展的特点。股权转让价值评估应推广收益法,合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杜绝低价平价股权转让避税行为。

第三,加强税法宣传,引导中国投资者维护自身利益。拓宽税法宣传的方式方法,引导中国投资者提高税法和经济水平,有能力在合资经营中维护自身利益,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开展反避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