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汇总
营改增后的重点适用税目有哪些?来和小编一起看看
1.一般纳税人在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可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电梯安装运营后提供的维修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2.纳税人提供植物保护服务,按“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3.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应当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4.纳税人将建筑设备出租给他人,并为其配备经营者的,应当按照“建筑劳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5.在宾馆、饭店、招待所、度假村等营业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和配套服务的活动,应当按照《会议展览服务法》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6.纳税人提供武装护送服务,按“保安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ze:14px;white-space:normal;background-color:#FFFFFF;”>7、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8、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9、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10、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11、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12、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13、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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