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5月1日起,中国增值税税率将从17%、11%和6%分别改为16%、10%和6%。很多纳税人都问过,5月1日前取得的发票,5月1日后是否不能认证。5月1日前,一般纳税人获得17%的特别税率,按规定扣除。5月1日后,按调整后的税率出售。是优势吗?

请听小编为您详细解释:

进项税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品、加工、修理和更换服务、劳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所缴纳或承担的增值税。换句话说,进项税是“已缴纳或承担的增值税”,与你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无关。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抵扣情况,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抵扣。

那么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情形有哪些呢?

(1)为简单计税、免征增值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而购买的商品、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仅指上述项目专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纳税人的社会娱乐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注: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简单计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扣除。

(二)采购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运输服务的异常损失;

ormal;background-color:#FFFFFF;”>(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八条、第十条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

再次郑重提醒:

取得17%或11%专票,不是必须要在5月1日前认证,才能抵扣17%或11%的增值税额,只要在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都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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