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7月2日上午,月薪1万左右在上海工作的小王写出了上述建议,提交到中国人大网《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个税草案》)专栏征求意见。征求税收草案四天后,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已超过三万条。

税务草案确定的5000元/月(6万元/年)综合收入扣除标准,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和小王一样,认为标准低的人不多,但有专家在考虑了特别附加扣除带来的税率和减税后,认为这个标准中等甚至高。

  起征点标准正在博弈

官方提出的5000元/月的门槛一公布,提高门槛的呼声似乎越来越高。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的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超过0元的,扣除155,该项费用800元;在155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

此次税法草案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收入,并将综合收入的基本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确定为5000元/月(6万元/年)。

财政部部长刘坤在解释税收草案时介绍,该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种因素,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按照这个标准,结合税率结构调整,工资薪金等综合收入纳税人的税负总体上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明显下降,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ight:1.5;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font-size:14px;white-space:normal;background-color:#FFFFFF;”>  5000元/月的标准如何确定也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个税草案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明春认为草案及说明提供的信息不够充分。他称,免征额设定考虑了居民平均支出水平等因素,但实际上和收入水平、物价水平财政收支的健康状况都有关系,这些信息都没有,不知根据什么来判断这5000元是否合理。

  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较大

  事实上,每一次个税建议起征点公布后,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呼声往往很大,这次也不例外。

  施正文认为,目前5000元/月起征点偏低。因为2011年的工资薪金起征点是3500元/月,而7年过去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的起征点才是5000元/月,这对收入单一来源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来说能够减税,但针对那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较多群体来说,税负甚至有可能提高,因为这次综合所得扣除没有考虑这些收入中没有扣除经营性费用,而此前有20%的费用扣除,而且新的边际税率最高能达到45%,也远高于此前这些收入的20%税率。

  “在考虑满足人民生活美好向往,物价上升、经营性费用扣除等基础上,我认为起征点定在7000元/月(8.4万元/年)比较合适。”施正文说。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个税草案上,不少人大常委会委员也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晓东表示,这次起征点偏低。考虑到工资占GDP的比例,再加上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情况以及采取有力措施刺激消费,起征点提至8000到1万元比较合适。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认为,对草案提出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还要再研究论证,可以提高到每月6000或7000元。

  起征点过高或将弱化个税

  尽管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高,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起征点比较合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许建国说,对于纳税人来说,个税扣除额标准当然是越高越好,但是,降低个税负担的方法并非只有扣除额一种。5000元/月扣除标准是统筹运用多种减税手段的结果,虽然低于部分纳税人的心理预期,但总体看是比较合适的。

  “这次降低中低收入阶层个税负担的措施是全方位的,除了提高扣除额标准之外,还显著降低了中低收入阶层的适用税率水平,增加了子女教育等五项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措施‘三箭齐发’,可以全面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个税负担。”许建国说。

  他认为,应当辩证看待个税扣除额标准,在征税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它并非越高越好。因为扣除额在税收优惠上属于普惠制,如果标准过高,一部分高收入阶层也会同样享受减税优惠。而此次引入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支出、住房租金、首套房贷款利息等扣除项目,则属于特惠政策,能够更加精准地施惠于中低收入群体,有效降低他们的税收负担。

  “另一方面,从世界各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规律看,个税既是富人税,更是国民税。如果一次性地将个税扣除额标准提得过高过快,让绝大部分纳税人都不纳税,将会同时弱化个税的财政收入功能和收入调节作用。”许建国称。

  许建国以某地区2017年工薪所得基本费用扣除标准进行测算,当个税扣除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时,减税幅度为9%,纳税人(次)减幅约为80%;当扣除额提高到7000元时,减税幅度达到28%,纳税人(次)减幅达到88%;当扣除额提高到1万元时,减税幅度达到44%,纳税人(次)减幅达到近95%。

  “显然,一次性大幅度提高个税扣除标准,在大幅度减少纳税人(次)的同时,还会骤然加大地方财政压力,影响某些民生支出项目。所以,在提高个税扣除标准问题上,希望毕其功于一役,看来不太现实。我相信,国家将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和改善人民生活需要,今后还会逐步提高个税扣除标准的。”许建国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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