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6月29日起,石家庄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多证融合”改革工作精神,在实现外贸领域“15证融合”的基础上,整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农业局、市旅游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与信息采集和记录,这意味着更多领域的企业将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号文件,在全国范围内“五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将19项企业相关证照整合为营业执照,“二十四证合一”将于2018年6月底前实施。目前,广东、石家庄、海南等省已经开始实施。

据介绍,此次改革以本市已实现的“15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机制和技术方案为基础,继续实行“一网申报、一窗受理”的办理模式。企业通过“电子窗口”登记平台办理工商登记时,应填写拟联合组织事项的信息,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集成许可证,也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关于集成许可证的附加证明材料。工商登记后备案完毕的,工商部门应当在石家庄企业信用信息网公布备案信息。工商登记后,如需要主管部门确认备案结果,工商部门应在石家庄企业信用信息网提供相关部门网站链接,并注明相关部门公示事项的备案情况。

“多证融合”改革是有效推进“互联网”环境下新型政府管理模式建设、提高企业创业效率、营造更加便捷的创业环境、实现“让信息跑而不是跑腿”、进一步降低企业机构交易成本的重要举措。改革后,企业减少了20多次往来于各部门的“上门申报”。240多项登记备案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大大减少了企业重复上报数据。

下一步,石家庄将继续推进“多证融合”改革,加强赛后监管。石家庄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积极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完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使“多证融合”改革成为推动新的市场监管体系和机制形成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