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食品流通许可的主要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具有与食品加工和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相适应的经营食品的种类和数量,并坚持该场所的整洁环境和有毒有害场所与其他污染源之间的间隔;

2.生产经营设备或者与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备,应当具有相应的消毒、包扎、洗涤、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废水处理、废弃物或者废物贮存设备或者器材;

3.有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应提供合理的设备布置和工艺流程,以防止添加的工业食品与直接进口的食品、材料和成品相互污染,并防止食品接触有毒或不洁物品。

二、申请条件

处理对象

1、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水产品、鲜肉)。

2.食品交易有形市场。

3.其他。

未获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况

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2.获得餐饮许可的餐饮提供者(饭店、餐厅、食堂)在其餐饮场所销售其加工食品;

3.农民出售自己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粮食流通许可;

4.其他。

食物流通所需的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副本。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如欲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验);

5.食品流通单位需要配备具有乙级(食品流通)证书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与食品操作相关的操作设备的空间布局;

7.与食品操作相关的操作设备和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函。

以上回答与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范围有关。希望对准备注册公司的你有所帮助。对此有疑问的朋友欢迎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