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增值税下调后,增值税税率分为13%、9%、6%和0%四个档次。商品销售、加工、修理和更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3%;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6%,出口税率为0;其中9%的税率比较难记,可以总结如下:

一、农产品

(一)、植物

1.食品

包括小麦、大米、玉米、高粱、小米、大麦、燕麦、面粉、大米、玉米粉、药渣、刀削面、饺子皮、馄饨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备注:冷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各种粮食加工熟食的税率为13%,不在此货范围内。

2.蔬菜

包括:蔬菜、菌类、少数可作为副食品的木本植物、蔬菜、酱菜、腌菜、盐渍蔬菜等经干燥、冷藏、冷冻、包装、脱水加工而成。

备注:蔬菜罐头的税率为13%,不在此货范围内。

3.烟叶

包括晒干烟叶、风干烟叶和初烤烟叶。

备注:专业复烤厂烘烤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3%,不在此货范围内。

4.茶

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绿色),以及初级茶如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红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销茶、掺有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税率为13%,不在本商品范围内。

5.园艺植物

包括水果、干果(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坚果、水果瓜类(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辣椒,辣椒,八角,咖啡豆等。以及通过冷冻、冷藏和包装加工的园艺植物。

备注:各种水果罐头、蜜饯、蜜饯、炒货、坚果、园艺地面植物(如辣椒、胡椒粉等。),税率13%,不在此货范围内。

6.药用植物

包括作为中药原料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以及上述药用植物加工的饮片、细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备注:中成药,税率13%,不在此货范围内。

7.油料植物

包括油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大麻籽、茶籽、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从中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植物。

8.纤维植物

包括棉花(包括籽棉、皮棉和絮棉)、大麻、黄麻、木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香蕉麻、剑麻等。以及脱胶棉短绒和大麻纤维后的精制(洗涤)大麻。

9.糖厂

包括甘蔗、甜菜等。

10.林业产品

包括:原木(乔木、灌木、木段)、原竹(竹类植物、竹段)、天然树脂(生漆、树脂、树胶,如松节油、桃胶、樱桃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干胶)等。竹笋、干竹笋、棕竹、棕榈皮、树枝、树叶和树皮。

备注:锯材和竹笋罐头的税率为13%,不在此货范围内。

11.其他植物

包括树苗、花、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秆、豆类、土豆、海藻、干花、干草、干土豆、干海藻、农产品的下脚料。

(2)动物

1.水产品

包括:鱼、虾、蟹、龟、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海洋动物、鱼苗(卵)、虾、蟹、贝类(苗),以及经过冷冻、冷藏、腌制等方式保存包装的水产品,以及鱼干、虾、蟹、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

备注:熟水产品和水产罐头的税率为13%,不在此货范围内。

2.畜产品

包括牛、马、猪、羊、鸡、鸭、肉制品,包括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的完整或分割的鲜肉、冷藏或冷冻肉、咸肉、内脏、头、尾、蹄等组织,以及生肉制品,如腊肉、培根等。

备注:肉类罐头和熟肉制品的税率为13%,不在此货范围内。

3.蛋制品

包括鲜蛋、冷冻蛋、加工咸蛋、皮蛋、腌制蛋。

备注:鸡蛋罐头的税率为13%,不在此货范围内。

4.鲜奶

包括牛奶、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 (GB 19645-2010)生产的巴氏奶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 (GB 25190-2010)生产的灭菌奶。

备注:酸奶、奶酪、奶油、改性牛奶,税率13%,不在此货范围内。

5.动物皮床单

包括未鞣制的生皮和生片,以及浸泡在清水、盐水或防腐液中、刮过、未去火、晒干或熏制、未鞣制的生皮和生片。

6.动物毛绒

包括:各种动物的未洗毛、绒毛、羽毛。

备注:洗净毛、洗净绒,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7.其他动物组织

包括:蚕茧、天然蜂蜜、虫胶,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骨粒等。

(二)、食用植物油

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胚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

(三)、自来水。备注: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征税,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四)、暖气、热水包括:暖气、热气、热水等,以及利用工业余热生产、回收的暖气、热气和热水。

(五)、冷气

(六)、煤气,包括: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液化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

(八)、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九)、沼气,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包括: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一)、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包括: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杂志;以及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只读光盘、一次写入式光盘、可擦写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和各种存储芯片。

(十二)、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以及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备注:饲料添加剂,税率为13%,以及直接用于动物饲养的粮食,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三)、化肥,包括: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其他肥。

(十四)、农药,包括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卫生用药、其他农药原药、制剂等。

备注: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五)、农膜,包括:各种地膜、大棚膜。

(十六)、农机,包括:拖拉机(含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收获机械、场上作业机械、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业运输机械(含人力车、畜力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挂车)、畜牧业机械、渔业机械、小农具,以及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备注: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十七)、二甲醚

(十八)、食用盐

(十九)、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二十)、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二十一)、基础电信服务,备注: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二)、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二十三)、销售不动产,包括: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

(二十四)、不动产租赁服务,包括:不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经营租赁。备注:融资性售后回租,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二十五)、转让土地使用权,备注: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税率为6%,不在此范围内。

上述低税率项目注意与免税项目相区别:低税率和免税是不同的概念,低税率是对特殊征税对象所适用的优惠性措施;免税是税法赋予某一特定行业纳税人减免应纳税的一项权利,纳税人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