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股东签字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应当标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注:可从工商局网站下载“章程”样本,修改即可。公司章程结束时,全体股东签字并签署日期。
4.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署)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署)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申请登记的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或者执照副本。
10、 《承诺书》 。
11.居住使用证明。
注:住宅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是自己的财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租房的话,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
(3)以公司名义租写字楼,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
有限公司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会会议记录(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发起人股东为法人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主办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复印件;
(5)其他发起人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公司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会会议记录(提交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设立会议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中,股东会议纪要(创始会议纪要)可以与第3项合并;董事会决议应由公司董事签署。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复印件;
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10.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2)租房的话,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
(3)以公司名义租写字楼,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
个体工商实体
1.《承诺书》由操作员签字。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族企业的,应当由主办经营者登记为经营者,所有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签名确认。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的证明;同时提交参与业务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记录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相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如果你租别人的地方,你应该提交租金
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