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司五证合一需提交的材料和程序
整合五个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流程:
对需要提交的材料不予办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办理声明;证书如不慎遗失,需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营业执照复印件遗失的,在提供公开报纸的基础上,出具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遗失证明。
一次提交五份证书
1.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工商)窗口接收《换照表》。该文件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填写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财务负责人信息表、联络员信息表并盖章;
2.原社会保险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原件需要回收的;
3.填写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五卡一体化流程
“五证合一”注册模式采用“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一证”的注册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经办人携带工商网报系统申请通过后打印的《新设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表》等纸质资料,到工商局大厅的多证融合窗口办理。
2.然后在窗口中查看材料信息,确认无误后,将信息导入工商的准入系统,然后生成工商注册号,在“五证合一”认证平台上生成各个部门的编号,补充相关信息。窗口专门对企业资料进行统一扫描,传送到所在的质监、国税、地税、社保、统计五个部门,五个部门分别完成后台信息
3.最后打印出有五个牌照号的营业执照。办证模式的改变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限,企业只需等待2-5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过去至少15个工作日才能办完的所有证件,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证合一说明
“一证一照一码”换发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
第二,联络信息。
三.财务负责人信息。
四.(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
(四)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统计证书正本和副本。
5.如证书未在第4项中处理,应出具不予处理声明。证书遗失的,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营业执照复印件遗失的,在提供报纸的基础上出具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遗失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