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的受益企业使用70%的减税红利进行再投资(已解决)
为了深入了解减税对企业再投资的影响,6月底,国家统计局组织北京、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广东、重庆、陕西等地的调查组,享受“2019年较大幅度减税”和“2018年较大幅度减税”。有R&D费用加扣除等政策的311家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表明,企业获利较多,60%的受益企业使用了70%的减税红利
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减税优惠
2019年,减税政策允许研究企业平均减税575万元。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9个省(区、市)311家企业享受“2019年较大幅度减税”、“2018年R&D费用加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17.9亿元,平均每户减税575万元。其中,天津和内蒙古企业均减税1000多万元,分别为1462.3万元和1211.1万元。
“2018年R&D费用加减”政策使企业受益匪浅。截至2019年6月30日,天津、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广东、陕西254家受访企业共减税6.2亿元,占减税总额的41.0%。江苏、内蒙古、广东、安徽企业分别减税1.5亿元、1.3亿元、1.3亿元、7000万元,分别占这些企业减税总额的55.0%、47.6%、46.6%和45.8%。部分受访企业由于政策原因,减税比例较高。比如陕西宝鸡某机床企业2019年减税195万元,占减税总额(200万元)的97.5%。
减税红利主要用于企业再投资
超过70%的股息用于再投资。在受访的311家企业中,61.4%将减税红利用于在R&D的再投资、技术创新和扩大再生产,红利投资占减税总额的71.9%。在天津、安徽、内蒙古、江苏、重庆,分别有85.7%、77.8%、69.6%、66.7%和61.5%的被调查企业使用减税奖金进行再投资。部分省(区、市)90%以上的企业走访再投资减税红利。内蒙古受访的16家企业享受减税红利2.2亿元,全部用于再投资;福建被调查的28家企业享受减税红利1.6亿元,其中99.8%用于再投资,26家企业将全部减税红利用于再投资;安徽35家受访企业享受减税红利9000万元,94.5%用于再投资;在广东受访的22家企业享受减税红利2亿元,其中91.8%用于再投资。
超过80%的股息被再投资于R&D和技术改造。在接受采访的9个省(区、市)中,共有191家企业再投资减免税红利,共再投资减免税红利10.8亿元,占享受减免税红利的84.5%。减税奖金用于再投资,其中62.5%用于R&D,19.4%用于技术创新,18.1%用于扩大再生产。
以天津为例,18家受访企业使用减税红利进行再投资,全部使用部分减税红利进行研发,总投资1.7亿元,占享受减税红利的54.2%。a科技有限公司用全部减税红利84万元购买研发设备和各种检测仪器;其中6项用于技术改造,总投资6311万元,占减税奖金的31.4%。某汽车公司用5695万元购买自动线机械手、检测设备更新等技术改造项目,占享受的减税红利的34.5%;其中9项用于采购原材料和采购固定资产,总投资744万元,占减税奖金的12.0%。
减税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019年上半年,在311家受访企业中
2019年上半年,230家受访企业用于R&D的减税红利金额占R&D投资总额的12.3%。在天津接受采访的企业在R&D花了1.7亿元的减税奖金,占R&D企业总投资的73.9%。2019年上半年,江苏某科技公司在R&D投资850万元,同比增长88.9%,用于R&D的减税红利金额占R&D投资总额的41.7%。2019年上半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生化公司在R&D投资884万元,同比增长33.7%,用于R&D的减税红利金额占R&D投资总额的19.6%。
此外,一些企业会用减税奖金补充营运资金,从而缓解企业的“燃眉之急”。在北京受访的31家企业中,11家主要使用减税红利补充营运资金,6家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在陕西受访的21家企业中,30.4%选择“补充营运资金,减轻财务负担,维持企业正常经营”。
(转载自中国税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