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和刻制公章之后,即可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每个法人仅可开立一个基本帐户,用以提取现金及日常结算支付等,并可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再开立其他的一般帐户。
一、银行开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 4、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 
  • 5、留存印鉴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 7、房屋租赁协议(一般基本户开户行需要);
  • 8、法人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副本的复印件(通常招商银行需要); 
  • 9、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二、办理支票领购手续 

  • 1、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 2、经办人的照片;
  • 3、设置开立帐户的密码(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三、购领支票  

  • 1、支票购领本(要经办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 
  • 2、开户许可证(工商银行)
  • 3、预留银行印鉴,当时填写手续费和工本费的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