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总局近日发布的《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县级以上(以省会城市、地级市为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受工商总局商标局委托,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业务。
 
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1日开始,工商总局将实施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这项改革经试点后全面启动,可以实现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暂行规定明确,受理窗口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并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受理窗口同时还代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查询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暂行规定发布后,商标局将按照规定定期公布受托单位名单,并加强对受托单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同时将对暂行规定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研判,制定专案,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工商总局一直在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的工作,今年7月,《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了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改革举措,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将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002年以来,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已连续14年居世界第一位。但急剧增长的申请量和审查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商标审查系统信息化水平不高,商标申请渠道单一,服务渠道不够畅通等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上述问题,工商总局广泛听取有关地方、企业和专家意见,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革措施,力求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优质服务、激发市场活力。目前工商总局正积极明确任务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也将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商标工作为创业创新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